【原標題:檢察監督堵住新農合漏洞】
  正義網電(特約記者楊健鴻 通訊員聶濤 王仁棟)日前,雲南省鎮雄縣法院正式對該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下稱新農合)管理委員會訴蔡某違規報銷醫療費用案立案審理。在鎮雄縣檢察機關民行部門督促下,新農合管理委員會共對4起民事案件違規報銷醫療費用向法院起訴,涉及金額10餘萬元。
  2014年8月底,鎮雄縣檢察院民行科對法院民事調解案件審查中發現,蔡某因被機動車撞傷而向法院起訴肇事司機胡某,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在審查調解文書時,檢察官發現胡某提出蔡某醫療費用4.7萬餘元已由新農合報銷,費用不應由自己承擔。《鎮雄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打架鬥毆、酗酒、違法犯罪、醫療事故、故意自傷自殘、集體性食物中毒,以及有第三者承擔的醫療費用不屬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減免補償範圍。”檢察官認為,根據該規定,醫療費用應由肇事司機胡某承擔。蔡某屬違規報銷,造成新農合資金損失應當追回。
  在審查中,檢察官又陸續發現了另兩件交通事故糾紛和一件健康權糾紛案件的當事人在醫院治療後,違規報銷新農合資金的情況,4個案件涉及新農合資金10餘萬元。
  為輓回損失,鎮雄縣檢察院向縣新農合管理委員會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追回案件中不屬於新農合報銷的資金。2014年9月4日,縣新農合管理委員會正式回覆檢察機關,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回違規報銷資金。
  為解決因信息溝通不暢而導致違規報銷的情況再次發生,鎮雄縣檢察院近日邀請縣人大、紀委、法院、交警大隊、新農合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召開民行檢察工作新農合專題座談會。對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住院的,交警部門、醫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三者之間的信息共享達成一致意見,並建議法院今後在審理和調解交通事故、人身傷害案件時,若被害人報銷了新農合醫療費的,應通知新農合管理委員會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日前,新農合管理委員會已對其餘3件案件向法院起訴,要求退回違規報銷的醫療費用,法院均已立案,將擇期開庭審理。  (原標題:雲南鎮雄縣檢察機關檢察監督堵住新農合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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